為加強我市酒類生產行業食品安全水平,落實嚴格監管,我局對轄區內酒類生產單位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截止2018年9月30日,共檢查配制酒生產企業3家次,白酒生產小作坊18家次,共填寫檢查表格20份,發放監督意見書8份,發放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出動執法人員65人次,已全面覆蓋樂昌市轄區內全體酒類生產單位。
針對酒類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督促酒類生產單位履行法定義務,并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要的食品并保存相應的購物憑證,要看清楚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已經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的食品及違法其行為,或者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