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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消費提示:警惕旅游消費陷阱

 
    
“五一”小長假即將來臨,外出游玩成為不少人的選擇。隨著電腦、手機使用越來越普及,網絡功能越來越強大,除了傳統旅游前往當地旅行社報名外,很多消費者愿意通過在網上搜索熱門旅游公司,根據網上好評排名選擇在網上預訂酒店、門票和購買旅游產品,安排自己外出旅游行程。這種零會面的交易方式極大節省了消費者時間,但也給了不法經營者鉆空子挖陷阱欺騙消費者的可乘之機。一些不法經營者并不具備旅行社運營資質,也不能提供旅行服務的能力,卻通過利用電商平臺假冒有資質旅行社以低價、超低價甚至虛假宣傳來吸引消費者,達到損害合法旅行社會和消費者權益目的。
為了保護消費者在旅游時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樂昌市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4月22日從提示消費者旅游出行需防范的陷阱到旅游時消費維權的證據留存等多個方面發出消費警示和建議。
警惕旅游消費陷阱有三:
陷阱一:行程和宣傳嚴重不符。不法經營者往往夸大產品所提供的旅游體驗,承諾旅游項目多、無強迫購物等,當消費者付款后,往往發現實際情況與描述不符,易出現“行程安排不合理”“降低食宿標準”“景點遺漏”“自費行程多”“被迫購物”等多種問題。
    陷阱二:預付式消費,安全難保障。預付式消費,已由線下轉向線上。一些消費者投訴反映,之前通過預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購買旅游產品,在確定出行時間的時候,得到的回復是預約已滿或者是暫時無法出行,而且預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現有犯罪嫌疑人通過利用旅行微信公眾號、微博、app等渠道,對外發布旅游產品,在明知道該旅游公司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仍然以低于成本價進行售賣以騙取客戶預付款。
陷阱三:旅游變成推銷大會,誘導消費者購物。消費者被導游帶到購物點并安排講解員開始一場洗腦之旅,誘導甚至威脅辱罵消費者,強迫消費者違反意愿購物。
為此,樂昌市市場監管局給出五條消費建議,幫助消費者預防可能出現的旅游消費陷阱,做到心中有數。
建議一:消費者在制定出行計劃時要理性規劃旅游消費需求,合理安排好旅游時間、線路;
建議二:盡量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查驗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的業務經營許可證,切忌一時貪圖便宜,進行盲目預付性消費;
建議三:行前認真了解旅游項目和收費標準,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
建議四:旅游購物時,多走訪商店,貨比三家,理性購物,也可以通過手機上網搜索相關商品的價格,做到心中有數;
建議五:消費時要保留證據,妥善保留旅游合同,行程單,線上微信支付(注明交易原因),強迫消費的錄音錄像等有效憑證,以便維權。
樂昌市市場監管局特別提醒:若在旅游消費過程中遇到消費糾紛,應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就近向轄區消委組織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旅游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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