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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度1月份行政處罰案件

序號案件名稱決定書文號立案日期決定書日期處理依據和結果案件類型備注
1樂昌市好彩豬肉店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案樂市監罰[2021]3號2020.12.242021.01.2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扣押的12瓶辣椒醬、4盒黑蒜、3盒姜糖;2、處2000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471元,共計罰沒金額2471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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