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9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肉制品、飲料、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糕點、餐飲食品共38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63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肉制品57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55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類21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60批次,不合格4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糖4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點2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4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季華店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豐聯肉類制品廠2017年5月11日生產、規格為250g/袋的貴人坊鮮肉臘腸(豬肉大豆蛋白腸),胭脂紅檢出值為0.00078(內含物)g/kg;0.00083(腸衣)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內含物)g/kg;≤0.025(腸衣)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2.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季華店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豐聯肉類制品廠2017年3月1日生產、規格為250g/袋的貴人坊精選臘肉(廣式臘肉),胭脂紅檢出值為0.00068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飲料不合格2批次:1.深圳市好又多量販百貨有限公司翠竹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黑龍江九都寶源飲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2日生產、規格為500ml/瓶的克東天然蘇打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24mg/L,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1mg/L)高出1.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深圳市好又多量販百貨有限公司翠竹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黑龍江九都寶源飲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生產、規格為350ml/瓶的克東天然蘇打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4mg/L,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1mg/L)高出0.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酒類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萬悅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示為廣東省遂溪縣古堯天酒莊2015年4月12日生產、規格為450ml/瓶,38%vol的叁王龍馬酒(露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2.8%vol,未達到標準規定(38.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鴻利百貨店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揭東潮師傅食品廠2017年2月8日生產、規格為150克/袋的地都宏欣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19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10.9倍。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五)水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1.饒平縣恒晟百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舒口食品廠2016年9月1日生產、規格為500克/瓶的老香櫞,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5.50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4.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陸豐市金德豐百貨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東金鯉橋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1日生產、規格為300克/袋的嘉應子,霉菌檢出值為79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高出14.8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陸豐市金德豐百貨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里湖泰嘉源食品廠2017年4月1日生產、規格為165克/袋的陳皮梅,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CFU/g)高出11.0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陸豐市金德豐百貨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里湖泰嘉源食品廠2017年5月2日生產、規格為265克/袋的陳皮梅,菌落總數檢出值為74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0CFU/g)高出6.4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汕頭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天山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汕頭市澄海區萬珍園食品廠2017年2月22日生產、規格為300克/盒的花生芝麻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82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0g/100g)高出0.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惠州市惠城區黃記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里湖勝達涼果廠2016年12月16日生產、規格為400克/袋的酒鬼味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7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惠州市惠城區黃記購物商場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里湖勝達涼果廠2016年12月16日生產、規格為400克/袋的蒜香味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2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食糖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兆明購貨商場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逸寶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7日生產、規格為460克/袋的綿白糖,還原糖分檢出值為未檢出(/:0.328%),未達到標準規定(1.5~2.5%)。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八)糕點不合格1批次:茂名盈惠副食店銷售的標示為茂名市茂南區億加香食品廠2017年3月18日生產、規格為95克/袋的雞蛋卷,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500000CFU/g、190000CFU/g、250000CFU/g、1000000CFU/g、22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九)餐飲食品不合格2批次:1.肇慶市世紀漁港商貿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的雞肉,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845.69μ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μg/kg)高出7.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2.中山市新成海港大酒樓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15.5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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