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 第91號
根據2017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4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共17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67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果制品42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3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4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江門市蓬江區荷塘天和商場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富新園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16日生產、規格為120克/袋的綠提子,霉菌檢出值為58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高出10.6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佛山市順德區容桂環球家電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佛山市順德區順泰行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5日生產、規格為200克/袋的香草欖,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94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g/kg)高出0.9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佛山市順德區倫教鵬鑫泰百貨店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9日生產、規格為200克/袋的七仔白葵瓜子,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45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中山市信大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三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日生產、規格為228克/袋的草莓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8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80g/100g)高出1.25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深圳市金沙摩爾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喜悅來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示為普寧市里湖新味食品廠2017年3月18日生產、規格為200克/袋的奶油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10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惠州市粵新好又多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東莞市出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5日生產、規格為200克/袋的生粉(玉米淀粉),霉菌檢出值為12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CFU/g)高出0.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揭陽市永弘亨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廣州市創鴻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10日生產、規格為100克/袋的綠橋生粉,霉菌檢出值為22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CFU/g)高出1.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糕點不合格2批次:1.珠海市南屏廣生鵬泰百貨店銷售的標示為高要市蓮塘官塘品嘗食品廠2017年4月17日生產、規格為150克/袋的迷你米糕(綠豆味),霉菌檢出值為61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0CFU/g)高出3.1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番禺漢溪店銷售的標示為汕頭市金平區富隆食品廠2017年4月15日生產、規格為400克/袋的金牌淮山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316.0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mg/kg)高出2.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06日
(轉自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