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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17年第7期,總第34期)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告
2017 年第7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醫療器械質量監督,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有效,根據我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安排,我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各市局結合轄區內醫療器械監管的實際情況,以問題為導向,主動出擊,結合日常監管發現質量可疑的產品進行抽樣。現將檢驗結果公告如下:
本次動態針對性抽驗共抽驗樣品65批,涉及我省19個地市,19家生產企業(進口總代理單位),31家經營企業,11家醫療機構以及33家省外生產企業(進口總代理單位)。依據醫療器械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和注冊產品標準/產品技術要求,對所抽樣品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13批樣品被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見附件)。
對本次動態針對性抽驗的質量不合格產品及有關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我局已要求有關市局嚴格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督促企業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已上市的不合格產品必須采取相應的召回糾正措施,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有效。并要求相關市局按照有關規定將本次專項監督抽驗的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的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 年8月28日     
(轉自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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