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樂昌市司法局是樂昌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業務有普法宣傳、律師、公證、基層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148”法律服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市委、市政府維護社會穩定。2010年7月機構改革后,局機關內設7個科室(政工科、辦公室、基層工作管理股、社區矯正股、宣傳教育股、公證律師管理股、計財裝備股),派出司法所19個。直屬事業機構有公證處、法律援助處(公職律師事務所)和2個國有律師事務所。至2014年底在職人數67人,離退休人員14人
二、2014年決算情況:收入:645.76萬元,支出:645.76萬元。
三、2015年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5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樂財預[2015]5號)的批復,2015年樂昌市司法局總預算1223.21萬元。
四、收支預算科目說明
1、預算撥款,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一般預算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是局機關、基層司法所及部分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職工的工資。
3、醫療衛生,是局機關、基層司法所及部分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等。
樂昌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