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樂昌市政府門戶網站歡迎您!               今天是:
智能機器人 | 網站無障礙 | 適老版 | 手機版
| 簡體版 | 繁體版

樂昌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2年8月24日在樂昌市第十六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樂昌市審計局局長 鄒曉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1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2021年以來,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支持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中央和省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關注財政運行風險隱患和體制機制問題,加大對“六穩”“六保”政策的審計力度,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1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各單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大財政、大預算、大資產”理念,加強財政資金統籌能力,全力保障重點領域支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經濟平穩運行,2021年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堅持開源節流并舉,保障財政平穩運行。市財政部門緊緊圍繞目標任務,多措并舉開源節流,積極組織財政收入,有效盤活資產資源,確保我市財政平穩運行。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20億元,同比增長13.11%,積極主動對接上級部門,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40.58億元。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全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壓減11.52%。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教育文化事業發展,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1.07億元,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資金36.08億元,占比87.86%。

  ——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見效。積極落實改善民生、鼓勵高新技術、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各項優惠政策減稅降費3.17億元。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全年累計落實鄉村振興資金14.63億元。

  ——堅持深化改革,有效提升財政管理水平。推進“數字財政”系統建設,以“數字財政”上線為契機,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實現預算全鏈條線上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堅持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實效。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問題整改工作。推動各部門和單位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自查自糾,實現審計成果從“點上發力”向“面上見效”轉變。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了“四本預算”執行、地方政府債務及債券資金管理使用、財政資金審批等情況,抽查了25個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度樂昌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各項工作取得較好成效,財政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不斷增強。縣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50.38億元,總支出49.04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1.34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0.91億元,總支出9.43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1.4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413萬元,總支出394萬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19萬元。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3.66億元,總支出3.58億元,收支相抵當年結余0.08億元,年終滾存結余0.29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1.財政預算管理不規范。市財政未及時下達轉移支付資金5,294萬元;行政事業單位售房基金及房改房增值收益245.95萬元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2.財政收支管理不規范。市財政延壓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3,032.28萬元;市財政將不屬于公共財政預算管理的經營收入繳入國庫188.48萬元;4個單位應收未收非稅收入239.56萬元;3個單位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54.15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一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抽查了11個單位、7個鎮,重點關注了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本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項目推進緩慢,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17個預算單位實施的69個項目推進緩慢。

  2.財務管理不規范。1個單位專項資金余額未上繳財政,涉及金額15.07萬元;2個單位存在大額現金支付現象,涉及金額11.99萬元;1個單位部分差旅費支出未進行事前審批,涉及金額3.46萬元。

  3.鄉鎮財務管理不規范。1個鎮公務接待用酒未經審批、公務接待購買土特產,涉及3筆,金額0.46萬元;公務接待無接待函,涉及47單,金額2.82萬元。1個鎮預付車輛維修費,涉及金額2.7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存在頻繁更換輪胎、機油等現象。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抽查了7個單位、6個鎮及1家企業。審計結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鄉村振興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發現的主要問題:

  1.扶貧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非固定資產的處置制度; 12個村委會未建立公益性扶貧資產日常管護制度,且管護不到位,存在資產毀損、閑置的現象。

  2.扶貧資產確權登記不準確。存在漏項、重復確權、金額和經營權屬登記不準確現象。

  3.扶貧資產運營管理不規范。2個鎮未及時向供電部門收回項目收益,金額12.85萬元;部分光伏發電項目管護不到位、收益率低。

  4.扶貧資金管理不規范。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小額信貸和貸款貼息補助,涉及7人,金額35.39萬元;1個單位向1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免學費補助,涉及金額0.13萬元。

  (二)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2020年至2021年6月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抽查了16個單位。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改善政務服務環境,優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動營商環境規范化、現代化。發現的主要問題:

  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水平有待加強。現有行政服務大廳受場地局限,未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的目標;部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存在“明進暗不進”現象,部分事項需在審批部門內設股室辦理、需要辦理預審、未實現綜合窗口出件等;1個單位存在超承諾時限辦理審批事項的現象;1個單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公布的申請材料清單不夠明晰;1個單位未嚴格落實政務服務事項“免證辦”規定。

  (三)電子警察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電子警察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電子警察運行管理和執法程序較規范,有效治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發現的主要問題:

  1.4處交通事故多發點路段未設置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2.未按規定對五起以上交通違法行為超時未處理的機動車及時公告。

  (四)城區養老服務業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城區養老服務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抽查了6個單位。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著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把養老事業融入樂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形成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未設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民辦養老機構。

  2.未向社會公開養老機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建設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2021年廣東粵北南嶺山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專項審計調查,抽查了4個單位3個鎮。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積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建設,較好地促進生態環境治理改善。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項目推進緩慢。截至2022年4月,2個鎮武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延遲133天、120天竣工。

  2.未按圖施工。樂昌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工程現場種樹配比、1個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植物種植密度、1個鎮武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人工濕地用砂均未按圖施工。

  3.建設管護不到位。武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2個鎮的2個村共7個檢查井蓋無法打開,影響后續運維。

  4.監理監管不到位。樂昌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工程監理職責不到位,監理日志存在少記漏記情況。

  (二)建設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2021年建設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情況進行審計,抽查了10個鎮。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積極推進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發現的主要問題:

  社工聘用不規范。社工合同聘用(試用)期限不符合聘期3年、試用期2個月的規定,涉及4個鄉鎮14人。

  (三)殯儀館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殯儀館2016年1月至2021年11月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殯儀館能貫徹落實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不斷提高殯葬服務水平,滿足群眾殯葬服務多樣化需求。發現的主要問題:

  1.“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變更柴油采購供應商事項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將大額資金轉存定期未報主管部門審批。

  2.內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存貨出入庫管理辦法;未設置倉管員和進銷存明細賬;部分采購業務未簽訂合同;部分收費項目未按規定實行公示及明碼標價。

  (四)墾造水田項目審計情況

  結合2021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重點關注了墾造水田工作推進情況,延伸了1個單位2個鎮。審計結果表明,樂昌市制定了相關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專班,有序推進墾造水田工作。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推進緩慢。截至2022年4月,2個項目未按工期完成。

  四、自然資源審計情況

  組織對1個鎮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鎮黨委、政府較好地落實生態功能區發展鎮定位,未發生嚴重損毀自然資源和重大生態破壞、環境污染事件。發現的主要問題:

  1.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轄區內發生違法占用基本農田2宗,涉及面積2.51畝,違法占用林地2宗,涉及面積35.51畝;項目建設單位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傾倒砂土。

  2.部分河長巡河頻次不達標。鎮級河長巡河未達到每十天巡一次的要求。

  五、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市公共衛生應急處置中心、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華南教育歷史研學基地(坪石)項目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業主單位能夠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建設任務。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

  1.工程進展緩慢。截至2022年4月,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整體工程延遲120天尚未竣工。

  2.建設程序不規范。1個項目未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及投資概算,未報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核;1個項目缺少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個項目未按規定編制概算書。

  3.未按圖施工。1個項目回填方土質及現場工程量與施工圖不符;1個項目三個標段未按施工圖要求使用防滲混凝土。

  4.監理監管不到位。1個單位對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履約監管不嚴,檢測流于形式;1個項目部分監理日志缺少簽名,與施工日志不一致。

  (二)工程造價管理不到位

  1. 1個項目招標控制價多計工程費用141.55萬元。

  2. 1個項目勘察設計費多計1.46萬元。

  3. 1個項目第七標段招標控制價編制審核不嚴謹,部分相同規格管材的單價取值不一致。

  (三)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1.個別部門未嚴格執行工程項目工人工資管理規定。1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至工人工資專用賬戶;9個分項目施工單位未使用工人工資實名制管理系統。

  2.違規支付工程款213.05萬元。1個項目提前多支付進度款160.52萬元,多支付施工揚塵處理費52.53萬元。

  六、年度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1年7月以來,上述審計發現并移送重大問題線索2起。

  七、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預算管理意識不夠強。財政收支管理仍存在重投入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思想,績效管理前瞻性不足,一些單位和部門缺乏“先謀項目、后排預算”的績效理念,導致項目進展緩慢,未發揮資金效益。

  (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在鄉村振興、營商環境、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等方面,一些單位和部門未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缺乏主動作為意識,部門間的協調聯合機制、信息共享機制沒有主動建立完善,對惠民利企政策沒有及時推廣落實。

  (三)項目建設存在薄弱環節。部分項目前期調研深度不夠,項目設計和概算的編制質量不高;部分項目合同簽訂不嚴謹,履約意識淡薄;部分項目質量管理不到位,業主和監理單位未進行有效監督。

  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財政部門應嚴格遵守預算法,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督促執收部門開展清理工作,做到應收盡收,真實完整反映財政收入。增強管財理財能力,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集中支持民生領域和重要領域支出,堅決兜住“三保”底線。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二)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好用好債券債務資金,持續推進教育、醫療衛生、自然生態修復治理等,加強民生資金和項目建設管理,強化資金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責任,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確保各項惠民政策統籌協調和有序推進。

  (三)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促進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機制,強化主體責任,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加強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及資產負債管理,規范企業財務會計核算,強化企業內部審計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促進保值增值。

  (四)進一步推進健全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各單位要壓實整改責任,全面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對立行立改類問題整改期內完成,分階段整改類問題應制定整改計劃并按期向審計部門報送情況,持續整改類問題應提出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并抓好落實,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逐條落實到位,積極健全完善整改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落實成果。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審計情況,市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市審計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市審計局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全面履行審計職責,不斷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務實進取,奮力推動樂昌各項事業發展上新臺階,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 關閉窗口 打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