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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市審計局組織對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嚴格執行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強資金資源統籌,強化重點領域投入保障,兜牢兜實“三保”底線,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堅定不移地推動高質量發展。

  ——經濟運行總體平穩。全市緊緊圍繞目標任務,深挖增收潛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6.21億元,同比增長5.2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80億元,同比增長15.43%,上級轉移支付資金32.68億元,同比增長5.19%。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42.02億元,同比增長1.4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9.13億元,同比下降1.66%。

  ——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33.77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6.31%。統籌安排各類資金,投入18.95億元全力支持“百千萬工程”重點工作落地見效,投入8.81億元大力推進教育文化事業發展,投入4.75億元大力支持醫療衛生事業。

  ——堅持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合計1.36億元,落實助企優惠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制定實施財稅分享機制促進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辦法,兌現2023年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資金0.2億元,管好用好新增專項債券,有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加快債券項目推進和資金支出使用,帶動擴大有效投資。

  ——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初步成型,審計工作“下半篇文章”成效總體顯著。積極創新整改方式方法,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清單,堅持邊審計、邊建議、邊督促整改,注重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人大監督等貫通協同,推動形成合力,建立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整改責任,精準施策、分類整改,成效顯著。截至2024年6月底,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200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78個,整改到位率89%,完善制度21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了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6.21億元、總支出42.0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4.12億元、總支出12.9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0.04億元、總支出0.04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4.08億元、總支出3.82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全市各有關單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斷深化預算管理改革,保持財政收支平穩運行,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不精準。土地出讓價款收入年初預算4.58億元,實際收入0.74億元,執行率16.16%。

  (二)財政收入管理不規范。財政專戶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5,608.44萬元;3個單位應繳未繳非稅收入38.67萬元;1個單位應收未收非稅收入71.44萬元。

  (三)財政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抽查發現,1個鎮“進出平衡”耕地項目后期管護不到位,部分耕地長滿雜草;1個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終端選址不合理,造成污水處理終端被水淹沒,無法使用;2個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管護不到位,長滿雜草,被占用種菜,農戶家接小方井污水管被鋸斷。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結合財政預算執行和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對8個預算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嚴格執行集體決策制度。1個鎮自來水安裝工程合同簽訂早于黨委會議日期,1個鎮1個單位17筆大額支出未召開班子會議討論,涉及金額37.06萬元。

  (二)內控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1個鎮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部分條款不符合有關規定;1個單位食堂采購菜品及糧油調料驗收只有廚師一人簽名,長期租用社會車輛且未備案審批;1個單位未嚴格履行公務用車租賃審批程序。

  (三)未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5個單位未根據廣東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要求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四)政府采購不規范。1個單位購買車輛未簽合同先行付款,涉及金額14.69萬元;2個工程項目防雷檢測技術服務出具的報告日期早于采購協議簽訂日期,涉及金額0.7萬元;2個單位14個項目政府采購合同未按規定期限備案,涉及金額176.03萬元;3個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涉及金額2,315.60萬元。

  (五)支出票據不規范。1所學校支付后勤社會化承包費未取得正式發票,涉及金額202.45萬元。

  (六)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3個單位36個工程項目已竣工驗收未及時辦理結算;1所學校無障礙坡道工程項目未辦理結算審核已全額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額10.25萬元;1個鎮20個工程項目超結算審核價多付工程款307.95萬元。

  (七)合同要素簽訂不全,存在履約風險。2所學校1個單位8個設備采購項目、學校綜合樓檢測、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監理合同均無簽訂日期。

  三、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招商引資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

  (一)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涉企收費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涉企資金管理使用、政府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及政務服務水平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未及時清退助保金。1個單位未及時清退到期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助保金,涉及金額88.20萬元。二是部分政務服務事項承諾辦結時限超時、更新不及時。3個單位在辦理公路施工圖設計審查、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業務存在超時現象;工程建設系統中7個部門51個事項承諾辦結時限更新不及時。三是部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公示不及時。8個鎮、1個部門205條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不及時。四是部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單未按時辦結。17個承辦單位119件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未按時辦結。

  (二)招商引資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未及時更新優化樂昌投資營商環境實施辦法。2019年制定的樂昌投資營商環境實施辦法已于2022年1月失效,直至2024年1月印發《樂昌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28條》,但2022年與2023年未及時清理失效文件并制定銜接的實施辦法。二是57個已簽約招商引資項目未落地開工。2022至2023年樂昌市招商引資共簽約261個項目,已簽約未落地開工項目57個,其中供地用地選址原因未開工11個,企業更改投資計劃未開工27個,前期準備不足未開工19個。三是未按規定范圍使用招商引資工作經費。1個單位的招商工作經費用于日常工作支出,涉及金額24.51萬元。

  四、重點民生項目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基層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義務教育學校補短板提升、敬老院運行管理和資金使用等情況。

  (一)基層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工程建設與設備采購的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驗收不規范。6個鎮衛生院購置緊缺醫療設備的安裝驗收單均無驗收時間,2個鎮衛生院設備驗收單無驗收人簽名。二是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未實際履行職責,多份文件涉嫌他人代簽。1個鎮衛生院大樓建設項目經理在會審記錄和施工日志等的簽字筆跡與投標文件簽字筆跡完全不同,涉嫌他人代簽。

  (二)義務教育學校補短板提升項目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義務教育學校補短板項目建設管理及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抽查了四所學校的項目建設及設備采購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籃球場面層質量差。1所學校運動場改造項目籃球場PU面層多處起泡。二是監理職責落實不到位。2所學校運動場改造項目監理日志不規范,編制日期與實際不符,內容不完整,監理日志無總監理工程師簽名。

  五、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結合部門預算執行、經濟責任等審計,重點關注了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資產管理不規范。1個單位日常租賃管理不到位,一處資產出租情況底數不清,未將所有的出租合同存檔管理,未及時核對資產收費臺賬與賬面收入情況;5所學校新建教學樓已投入使用未入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4,259.55萬元;1所學校1棟學生宿舍樓委托個人管理未簽訂書面合同,存在資產管理風險;1個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1個單位未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1個單位未及時調撥固定資產;2個單位會計賬和資產綜合管理系統固定資產原值不相符。

  (二)未及時收回借款。1個單位未及時收回逾期借款5,918.72萬元。

  六、審計建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審計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提高財政保障能力。優化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加大稅費征管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切實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強化三公經費管理,嚴控一般性支出,從緊安排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騰出更多財政資源用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增進民生福祉。

  (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促進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源資產管理和運營監管體制,督促健全細化“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及操作規程,盤活用好國有資源,抓好重點環節管控,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資源流失,促進資產保值增值。

  (三)加強建設項目管理,推動重點項目落實見效。加快重點項目謀劃、儲備和落地,著力解決投資審批、工程招投標、用地用能等前期管理,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建設內控制度,完善工程項目管理責任制度,確保項目建設規范有序,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四)加強民生保障,推動兜牢民生底線。加強養老、教育、醫療等重點民生領域的工作,看好用好民生資金,加強民生項目管理,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兜實兜牢民生底線,用心用情用力落實好暖民心行動,切實保障群眾權益。

  (五)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隱患的防范化解。重點關注地方財政收支緊平衡,防范庫款支付風險,切實兜牢“三保”底線;加強對企業扶持資金管理,持續關注資金運行中的風險隱患;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穩妥有序推進專項債項目建設,加強地方債務實時監測,切實有效應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市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有效推進整改;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市審計局將持續跟蹤督促問題的整改,市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審計機關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推動樂昌高質量發展貢獻審計力量!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樂昌市審計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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