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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樂昌市水務局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的說明

2015年,我局認真貫徹執行《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樂昌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費管理制度等三項制度的通知》(樂府辦【2014】98號)的文件精神,“三公”經費進一步降低,全年“三公”經費共26.90萬元,比預算減少6000.00元,減少2.18%。全年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費用和公務接待費用均比預算有所降低。年末共有車輛3輛,其中:水務局1輛、局屬事業單位東洛水庫和梅花灌區各一輛,公務用車費用8.95萬元,比預算減少0.56%,公務接待費用17.95萬元,比預算減少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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