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
6
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
即樂昌市商務局。
內設機構
6個:
包括辦公室、外資管理股、貿易發展股、投資促進股、口岸管理股、商貿流通股。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商務
局是主管
商務
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并提出政策建議。二是擬訂全市商務和口岸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臺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優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三是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范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四是負責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五是擬訂并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促進商務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六是制定并組織流通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劃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計劃。七是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劃,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八是組織實施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九是擬訂本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計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本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本市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十是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十一是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十二是負責有關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有關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十三是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絡規劃布局;負責粵港、粵澳及對臺經貿工作;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十四是負責口岸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十五是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協調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的相關工作。十六是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商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部門決算表
本部門
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沒有數據的表格也公開,并在合計欄以零填列。(
具體格式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度總收入
568.52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568.52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
568.52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
增加
349.6
萬元,
增長
159.69
%。主要原因:一是
2015年決算招商引資項目經費未納入報表,二是行政運行增加15.19萬元,三是新增事業運行8.75萬元,上年無,四是新增其他商貿事務支出16.5萬元,上年無,五是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增加2.5萬元,六是事業單位離退休減少0.32萬元
,
七是上年死亡撫恤
11.98萬元,本年度無,八是行政單位醫療增加1.3萬元,九是公務員醫療補助減少0.05萬元,十是商貿流通事務支出增加123.4萬元;新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90萬元,上年無。
2.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
與
上年決算數
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
部門無上級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
0
萬元,
與
上年決算數
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
部門無事業收入。
4.經營收入
0
萬元,
與
上年決算數
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
部門無經營收入。
5.其他收入
0
萬元,
與
上年決算數
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
部門無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度總支出
568.52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568.52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258.09
萬元,主要用于
行政運行和事業運行支出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共
137.26萬元
、招商引資項目支出
104.33萬元
及其他商貿事務支出
16.5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
增加
144.77
萬元,
增長
127.75
%,主要原因是
2015年招商引資項目經費未納入報表;行政運行增加15.19萬元;新增事業運行8.75萬元,上年無;新增其他商貿事務支出16.5萬元,上年無
。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79.94
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71.21萬元
和事業單位離退休
8.73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
減少
9.8
萬元,
減少
10.92
%,主要原因
是
人員變動和工資變動致
歸口管理的行
政單位離退休
增加
2.5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減少0.32萬元;上年死亡撫恤支出11.98萬元;本年無死亡撫恤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支出10.4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8.81萬元和公務員醫療補助1.69萬元。
比上年決算增加1.23萬元。增長13.28%。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工資變動致行政單
位醫療增加1.3萬元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減少0.05萬元。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20萬元,主要項目有商業流通事務的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130萬元和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的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9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213.4萬元,增長32333.33%,主要原因是商貿流通事務支出增加123.4萬元;新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90萬元,上年無。
二、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568.52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568.52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
增加
349.6
萬元,
增長
159.69
%;主要原因
是
2015年決算招商引資項目經費未納入報表,行政運行增加15.19萬元,新增事業運行8.75萬元,上年無,新增其他商貿事務支出16.5萬元,上年無,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增加2.5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減少0.32萬元
,
上年死亡撫恤
11.98萬元,本年度無,行政單位醫療增加1.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減少0.05萬元,商貿流通事務支出增加123.4萬元;新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90萬元,上年無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是
部門無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
(二)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568.52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568.52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
增加
232.79
萬元,
增長
69.33
%;主要原因
是決算行政運行支出減少
18.21萬元,招商引資支出增加4.33萬元、增加事業運行支出8.75萬元,增加其他商貿事務支出16.5萬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減少60.91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減少0.2萬元;行政單位醫療支出減少1.3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增加1.51萬元;決算中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130萬元和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90萬元在年初預算中無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0
萬元,
與年初預算數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是
部門無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務
的
商貿事務
258.09
萬元,主要用于
行政運行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8.51萬元,
事業運行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8.75萬元,
招商引資
104.33萬元,其他商貿事務支出16.5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的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79.94萬元,
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71.21萬元和事業單位離退休8.7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的醫療保障10.4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8.81萬元和公務員醫療補助1.69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的商業流通事務1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13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90萬元。
三、
2016
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商務局
2016
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2.6
萬元,完成預算
4
萬元的
65
%。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
2
萬元,完成預算
4
萬元的
50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
0.6
萬元,
超出
預算
0
萬元的
0.65萬元,原
因
是本單位
把2012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公務接待費
的所有欠款
全部結清(共
0.6
萬元),故
有
0.6萬元的
公務接待
費
。
2016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
與上年相比,
2016
年度
“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
0.1
萬元,下降
3.70
%。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增加)
0
萬元,
與上年決算數保持不變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
0.05
萬元,
下降
10.25
%;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
0.05
萬元,
下降
7.69
%。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與上年決算保持不變
主要原因是
部門無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
厲行節約,減少公車出行。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
的原因是
本單位
把2012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公務接待費
的所有欠款
全部結清(共
0.6
萬元),故
有
0.6萬元的
公務接待
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
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
萬元,占
76.92
%;公務接待費支出
0.6
萬元,占
23.08
%。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本部門出國團組
0
個、累計
0
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
0
萬元,
2016
年
公務用車購置數
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2
萬元,
2016
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2
輛,主要用于
日常業務工作出行
。
3.公務接待費支出
0.6
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費用
。
2016
年,本部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
0
個,來訪外賓
0
人次;發生國內接待
12
次,接待人數共
60
人。主要包括
接待上級單位檢查
、
相關單位交流工作
人員和客商
。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12.87
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減少
13.46
萬元
,
降低
51.12
%。主要原因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
2016年預算無接待費,
本單位
把2012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公務接待費
的所有欠款
全部結清(共
0.6
萬元),故
有
0.6萬元的
公務接待
費
。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17.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7.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17.1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17.1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3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其他用車
1
輛,其他用車主要是
公車改革后轉給樂昌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車輛,暫未辦理過戶手續
; 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價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2016年
我部門
沒開展任何項目的績效自評,自評覆蓋率為0
。
2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
3
.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如有)。
無。
4
.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6年樂昌市商務局決算公開.xls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