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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樂昌市文化館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以及部門決算公開主體的要求,2017年決算組成單位共 1 個,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截止 2017年末, 本單位在職人員編制 24人, 在職人員2 1人 ,離退休人員1 6 ( 其中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1 5 ) 。內設機構 7個,分別為辦公室、藝術創作輔導組、藝術活動項目組、文化藝術培訓組、非物質文化遺產組、宣傳策劃組、演出隊。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文化館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股級,隸屬于樂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開展群眾文化事業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⑴為群眾文化活動組織提供輔導;⑵承擔我市的文藝創作、輔導工作;⑶指導、培訓我市藝術創作骨干;⑷負責執行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挖掘、整理工作;組織實施和開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任務;⑸組織策劃各類型群眾文化藝術活動,輔導業余文藝團隊活動;⑹組織示范性群眾文藝創作、展覽及講座。
第二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部門決算表
本部門此次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度總收入 581.10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581.10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 581.1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58.82 萬元,增長 10  %。主要原因:一是 新增債劵資金(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 ,二是 調走一人工資減少 ,三是 調整住房公積金、住房維修基金、養老保險等。
2.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 沒收入。
3.事業收入 0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 沒收入。
4.經營收入 0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 沒收入。
5.其他收入 0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 沒收入。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文化館2017年度總支出 513.43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513.43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48.02  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2.8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和退休人員住房維修基金;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18萬元, 主要用于 新增債劵,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 45.18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48.02 萬元,增長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債劵和調整住房維修基金 (包括 新增債劵,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 45.18萬元, 調整住房維修基金 2.84萬元)
2.教育(類)支出 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沒變化,沒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69.02 萬元, 群眾文化228.52萬元,其他文化支出125.5萬元,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5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 68.46 萬元,減少 19 %,主要原因是調走 1 人工資減少和省級專項資金支出的減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5.49萬元, 主要支出項目有事業單位離退休 85.49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11.17 萬元,增長 13 %,主要原因是調整退休工資標準。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9萬元, 主要支出項目有事業單位醫療10.9 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 0.42 萬元,增長 4 %,主要原因是調整醫療標準。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文化館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581.1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581.1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 272.16  萬元,增長 47 %;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債劵資金(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和增加省級專項資金的撥入,二是調走一人工資減少,三是調整住房公積金、住房維修基金、養老保險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是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513.43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513.43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 203.49  萬元,增長 40  %;主要原因一是 新增債劵資金(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和省級專項資金的支出增加 ,二是 調走一人工資減少 ,三是 調整住房公積金、住房維修基金、養老保險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主要原因是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 48.0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2.84萬元和 新增債劵資金(職工文化廣場舞臺工程款) 45.18萬元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69.02 萬元 主要用于群眾文化228.52 萬元, 其他文化支出125.5 0萬元,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5萬元, (明細:在職人員統發工資,住房公積金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等基本支出193.84 萬元 及項目支出免費開放、送戲下鄉演出補貼、千人書畫大賽、中央補助地方文化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總分館試點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 160.18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32萬元, 主要用于 離退休人員工資;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8萬元, 主要用于 在職和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文化館 2017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3.54萬元,完成預算 4 萬元的 89  %。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0 萬元,完成預算 0 萬元的 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 2 萬元,完成預算 2 萬元的 100  % (注:因流動舞臺車是項目經費,故預算是在項目經費中體現) ;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 1.54 萬元,完成預算 2 萬元的 77  %。 2017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 0.21 萬元,增長 6  %。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增加) 0  萬元, 下降(增長) 0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增加) 0  萬元, 下降(增長) 0  %; 沒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 0.21  萬元, 增長 16 %。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萬元, 沒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根據工作需要,經報請批準,接待人次數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占 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 萬元,占 56 %;公務接待費支出 1.54 萬元,占 44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本部門出國團組 0 個、累計 0 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 0  萬元,2017 公務用車購置數  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2 萬元,2017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流動舞臺車) ,主要用于 送戲下鄉演出活動專用(包括演出期間的車油費、維修(護)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 1.54  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 0  個,來訪外賓 0  人次,發生國內接待 30 次,接待人數共 258 人。主要包括 省、市上級領導檢查工作及臨縣文化交流、鄉鎮業務交流工作等方面的公務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12 萬元,比上年減少 0.5 萬元,降低 4 %。主要原因是: 調走 1 人,減少 1 人公用經費 。其中辦公 2.18 萬元、印刷費 0 萬元、 手續費 0.09萬元、 郵電費 0.08 萬元、差旅費 0.93 萬元、會議費 0 萬元、福利費 0 萬元、日常維修費 0 萬元、專用材料 0 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 0 萬元、辦公用房水費 0 萬元、電費 0 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 0 萬元、 其他交通費用 0.73萬元,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0 萬元、 公務接待費 1.54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 萬元、其他費用 2.45 萬元 、工會經費 4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95.93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95.93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95.93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或其他)、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用車 1 輛, 該車是 流動舞臺車, 主要是 用于送戲下鄉演出活動用車 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價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無開展績效評價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文化館部門決算公開1-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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