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6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無內設機構。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圖書館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股級,隸屬于樂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度有編制13人,現有在職人員12人,離退休人員13人。主要職責是為廣大讀者提供借書還書服務。
第二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部門決算表
各部門應當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決算232.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2.06 萬元。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度總收入232.0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32.0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收入232.0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8.5萬元,增長14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度工資調整,二是項目資金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度總支出232.0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32.0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32.06萬元,主要用于圖書館在職人員以及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自出、圖書館免費開放支出、圖書館購書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8.5 萬元,增長14%,主要原因是:1、圖書館在職人員以及退休人員工資增加;圖書館項目資金有所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32.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2.0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1.7萬元,增長54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以及項目經費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圖書館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32.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0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1.7 萬元,增長54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以及項目經費增加。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圖書館2016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2萬元的100 %。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2萬元的100 %。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
“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占100 %。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萬元,2016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輛,主要用于送書下鄉服務讀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5萬元,比上年減少0.5萬元,原因是本部門人員編制減少1名。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送書下鄉服務讀者;
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價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組織對“免費開放”等8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2.04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免費開放以及購書經費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表(樂昌市圖書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