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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部門決算(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 2015 年決算組成單位共 1 個,無內設機構,至 2015 年年末,樂昌市博物館事業編制人數 11 人,現有事業在職人員 8 人,退休人員 2 人,包干工勤人員 4 人。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博物館主要工作職責有:文物征集、收藏、保護、陳列展覽,文物修復,考古發掘。 2015 年的工作任務主要有:做好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完善陳列展覽、做好館內消防安全、環境綠化維護等工作;做好館藏文物保護修復工作;做好民間文物征集工作;做好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做好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維護工程,達到文物保護目的。
 
第二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部門決算表
本年度本單位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第三部分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度總收入353.96 萬元,其中本年度收入181.26萬元,上年度結余172.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81.26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5.11萬元,下降7.69 %。主要原因:一是減少了科目“科學技術支出”的項目收入20萬元。
2. 上年末結余17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余132.7萬元,項目支出結余40萬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度總支出353.9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353.9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44.77 萬元,主要用于(1)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專項資金176.4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32.95 萬元,增長305.63%,主要原因是2015年對省級保護單位薛岳家居之伯陵堂進行了修繕,因此項目經費投入較大;(2)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專項資金39.97萬元,該項目經費于2014年撥款40萬元,2015年用于博物館內革命文物展覽館的建設與布展支出,結余0.03萬元;(3)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經費14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保持一致,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第三階段費用支出,具體為普查數據錄入、審核、匯總及普查的宣傳等工作;(4)中央補助免費開放專項資金5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相比增加了37萬元,增長217.65%,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免費開放資金下達文件是36萬元,但由于省級財政對該項目的撥款時間推遲了,故上年只撥款了17萬元,余19萬元與本年的該項目經費一并撥入我單位。該項目經費主要 用于博物館日常免費開放的宣傳、環境維護、綠化,消防安全、監控設備維護等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5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3.17萬元,增長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單位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員。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0.17萬元,增長了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市調整了行政事業醫療保障費。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81.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1.26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2.53 萬元,增長21.8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調整了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工資。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53.94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3.94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05.21萬元,增長137.97 %;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兩項結余共172.7萬元,今年作了支出;而且人員經費及退休工資支出今年也有調整。
分功能科目看,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44.77 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5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1萬元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博物館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6 萬元,完成預算3.5 萬元的171.43 %。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5 萬元,完成預算2 萬元的175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1.5 萬元的133.33 %;會議費0.5萬元。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今年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需要,組織了“一普”工作會議,且下鄉野外考古工作頻繁,因此增加了公務用車運行費用。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5.02萬元,下降71.46 %。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3.07 萬元, 下降78.88 %;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95萬元, 下降49.37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工作需要,購置了一輛公務車;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接待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3.5萬元,占58.33 %;公務接待費支出2萬元,占33.33%,會議費0.5萬元,占8.33%。具體情況如下: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5萬元,2015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 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用車、下鄉野外考古工作用車及外出文物保護工作用車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 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門共發生國內接待46 次,接待人數共365 人。主要包括廣東省考古所、廣東省文物局、廣東省“一普”普查辦、韶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韶關市博物館、各縣博物館、各鄉鎮文化站等等。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5萬元比上年相比減少了15.02萬元, 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工作需要,購置了一輛公務車。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用車、下鄉野外考古工作用車及外出文物保護工作。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共涉及資金111.74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組織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專項資金”、“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經費”等3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1.74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以上3個項目均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能夠按要求完成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切實加強對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把資金使用關,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作用。各項工作按計劃實施,節約資金,達到了預期的政治、社會效益,使資金使用達到了最大效益化。專項資金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規、政策,按規定方式支付。在項目資金實施期間,接受市財政、市文廣新局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5年樂昌市博物館決算公開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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