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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樂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含下屬)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以及部門決算公開主體的要求,2017年決算組成單位共3個,是住建局及其下屬單位,住建局本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監察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業監管股、用地規劃管理股、工程規劃管理股、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股、建筑業監管股、工程招標投標監管股、市政建設管理股、市容環衛管理股、公共事業管理股、坪石辦事處等12個股室。下屬單位包括:環衛所和城監隊,環衛所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室、市消毒衛生殺蟲隊、市容衛生監察隊;城監隊內設辦公室、城南監察組、城北監察組。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樂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分。主要職責: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城鄉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中心鎮及村鎮建設規劃,市政建設和監督,城市綠化監督管理等工作。 

  住建局下屬環衛所主管樂昌市城區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城區河南片區、汽車站片區的大街小巷的衛生保潔和清運,衛生消毒、殺蟲,市容市貌的監察工作和監管市區保潔公司和垃圾填埋場運營公司的運營情況。 

  住建局下屬樂昌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隊是樂昌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城市綠化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監督和查處城市建設中的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承辦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2017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此次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住建局(含下屬)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2017年度總收入10835.9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0835.9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0835.9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327.56萬元,增長66 %。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的增加,二是項目經費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 0%。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收入。 

  3.事業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收入。 

  5.其他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收入。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2017年度總支出10835.9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0835.9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14萬元,主要用于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建設竣工驗收和鞏固省文明城市迎檢工作,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9.14萬元,增長985%,主要原因是此兩項目是2017年新增。 

  2. 科學技術支出447.13萬元,主要用于污水處理廠運行費,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47.1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此項目為2017年新增。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5.4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和死亡撫恤。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45.17萬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沒有了全民健身廣場工程和南部八鎮農村生活垃圾清運運營費項目。 

  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7.5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36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是人員有所變動,經費有所增加。 

  5. 節能環保支出1008.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樂昌市城區截污提升系統委托運營費及電費、污水處理廠項目房產稅、土地稅、污水處理廠運行費、2016年省級治污保潔和節能減排專項(韶財工【2016】13號)、2016年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市級補助(韶財工【2016】23號)、2017年治污保潔和技能減排專項(韶財工【2016】106號)、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長效機制專項獎補資金(韶財工【2015】33號)、污水處理設施“以獎促減”資金(韶財工【2015】35號),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92.87萬元,增長772%,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支出增大。 

  6. 城鄉社區支出7409.2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新城控制性規劃編制費、城管執法制式服裝經費、西京古道紀錄片拍攝新局面費用、黨建工作經費、路燈電費、2017年大東街停車場人員工資及日常開支、樂昌市南部八鎮農村生活垃圾清運項目和中心城區環境衛生市場化運營費等項目,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931.42萬元,增長65%,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支出增大。 

  7. 農林水支出903.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韶財農【2015】100號和【2016】147號)。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70.13萬元,增長108%,主要原因是此項目為2017年新增。 

  8.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91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為新型墻體材料款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41.77萬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收入減少,退還的資金相應減少。 

  9. 住房保障支出475.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韶財農【2016】183號),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85萬元,增長150%,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進行支付。 

  10. 其他支出22.4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2016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韶財建【2016】17號),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2.4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此項目為2017年新增。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0835.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709.1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892.07萬元,增長80 %;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項目和省級追加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26.7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25.48萬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了新型墻體基金的收費。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0835.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709.1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892.07萬元,增長80 %;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項目和省級追加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26.7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25.48萬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了新型墻體基金的收費.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14萬元,主要用于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建設竣工驗收和鞏固省文明城市迎檢工作;科學技術支出447.13萬元,主要用于污水處理廠運行費;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5.4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和死亡撫恤;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7.5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節能環保支出1008.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樂昌市城區截污提升系統委托運營費及電費、污水處理廠項目房產稅、土地稅、污水處理廠運行費、2016年省級治污保潔和節能減排專項(韶財工【2016】13號)、2016年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市級補助(韶財工【2016】23號)、2017年治污保潔和技能減排專項(韶財工【2016】106號)、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長效機制專項獎補資金(韶財工【2015】33號)、污水處理設施“以獎促減”資金(韶財工【2015】35號);城鄉社區支出7409.2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新城控制性規劃編制費、城管執法制式服裝經費、西京古道紀錄片拍攝新局面費用、黨建工作經費、路燈電費、2017年大東街停車場人員工資及日常開支、樂昌市南部八鎮農村生活垃圾清運項目和中心城區環境衛生市場化運營費等項目;農林水支出903.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韶財農【2015】100號和【2016】147號);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91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為新型墻體材料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75.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韶財農【2016】183號);其他支出22.4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2016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韶財建【2016】17號)。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6.39萬元,完成預算17.03萬元的9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預算 10萬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39萬元,完成預算7.03萬元的91%。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26萬元,下降1.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0萬元,無下降無增長;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26萬元,下降4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去年持平;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待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萬元,占61 %;公務接待費支出6.39萬元,占3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本部門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無開支。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0萬元,2017年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3.公務接待費支出6.39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89次,接待人數共1128人。主要用于日常的公務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8.83萬元,比上年增加36.82萬元,增長30%。主要原因是:“鞏文”整治工作導致工作量加大,增加了運行經費。其中辦公30.56萬元、印刷費1.25萬元、手續費1.06萬元、郵電費7.73萬元、差旅費3.7萬元、培訓費4.32萬元、公務接待費6.39萬元、福利費20.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日常維修費0.48萬元、專用材料9.7萬元、專用燃料費26萬元、勞務費17.11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1.09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73萬元、電費6.61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8.27萬元、其他費用5.79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63.2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2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共有車輛3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其他用車28輛,其他用車主要是路燈所高空作業車、城監隊日常界面工作執勤巡邏。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無開展績效評價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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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環衛所2017年決算公開1-8表.xls

2017年度樂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部門決算(住建局含下屬城監隊和環衛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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