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
《樂昌市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指導目錄(2021年版)》已經市政府第十五屆125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實施。
一、《樂昌市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指導目錄(2021年版)》主要對鄉鎮權責的類型、名稱、職權依據、責任事項等基本要素進行規范和統一,共有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536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260項、行政強制19項、行政給付4項、行政檢查36項、行政確認4項、行政裁決3項、其他權力159項、公共服務47項。
二、《樂昌市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指導目錄(2021年版)》適用于我市各鎮人民政府、樂城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樂城街道辦事處依據法律法規和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工作有關精神,結合《樂昌市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指導目錄(2021年版)》編制本鎮(街道)權責清單,并于11月30日前在本鎮(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示,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
三、權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街道)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立改廢和鄉鎮機構職能調整等實時調整完善鄉鎮權責清單,并按程序審核確認、公布。
四、各市直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規范管理措施,加強對鎮街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做到無縫銜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防止出現工作脫節和管理真空。
附件:樂昌市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指導目錄(2021年版)
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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