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環違改字﹝2017﹞34號
樂昌市永業紙制品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281707942632E
法定代表人:梁*強(身份證號:4402251972041****3)
詳細地址:樂昌市樂成街道塔頭村富斗灣
一、違法事實
2017年11月27日,我局接收到韶關市環境保護局下達的《環境監察通知書》,通知書要求我局對韶關市2017年環保聯合交叉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經我局繼續調查后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1、廠區存在多處跑冒滴漏現象;
2、鍋爐存在油污滲漏現象,滲漏的油污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流失、滲漏。
3、現使用的一臺鍋爐蒸噸值為4t/h,與環評報告的1t/h不符,部分產品使用的染色劑藥品與環評內容不符。
4、今年只做了一次廢氣、廢水的自行監測,少于規定的自行監測頻次。
以上事實有樂昌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照片等證據為憑。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一項和其它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責令改正的依據、種類及履行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以及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我局決定責令你公司立即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排查,改善廠區存在的跑冒滴漏情況;屬于危險廢物的鍋爐滲漏油污需進行有效的收集,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并按照廢物廢物處理處置的規范要求進行存放、委托處置等;對進行變更的生產設備、生產藥劑需向我局進行申報備案;按規定的次數開展自行監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編制完成后依法向我局進行備案。
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可依法依規對你公司實施按日計罰處罰等進一步的處罰。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樂昌市永業紙制品有限公司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韶關市環境保護局或樂昌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樂昌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12月1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