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韶環(樂昌)責改決〔2022〕09號
當事人:
名稱:樂昌市安捷鐵路軌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281******907A
地址:樂昌市大瑤山西路162號
法人代表:胡*華
一、環境違法事實、理由和證據
2022年11月10日,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廣東中譽科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你單位鍋爐排氣口廢氣進行采樣,根據11月15日出具的監測報告(WYE(氣)【2022110714】)監測結果,鍋爐排氣口顆粒物實測濃度(平均值)>50mg/m3,折算濃度120mg/m3,高于《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規定的排放限值20mg/m3,超過了標準限值5倍;二氧化硫實測濃度(平均值)38mg/m3,折算濃度84mg/m3,高于規定的排放限值35mg/m3,超過了標準限值1.4倍;氮氧化物實測濃度(平均值)165mg/m3,折算濃度360mg/m3,高于規定的排放限值150mg/m3,超過了標準限值1.4倍,監測結果為超標。
你單位的上述超過排放標準限值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后款:“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我局《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
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二、責令改正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的規定。我局決定:
責令你單位查明出現超標排污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改正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
三、拒不改正或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如你單位被責令改正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我單位將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對你單位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者韶關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彭雙勝
聯系電話:0751-5564918
單位地址:樂昌市樂城街道銀灘路67號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