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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韶關高爾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萬臺移動通信基站電源、480萬AH鐵鋰電池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復函

  樂環審〔2020〕12號

韶關高爾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產3萬臺移動通信基站電源、480萬AH鐵鋰電池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核,現提出審查意見如下:

  一、基本概況:韶關高爾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樂昌產業轉移工業園1號。該公司2015年申報年產10萬套防雷電子器件項目環評并經我局批復同意(樂環審[2015]240號),企業于2017年開展了年產10萬套防雷電子器件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根據市場需求現擴建年產3萬臺移動通信基站電源、480萬AH鐵鋰電池項目。

  二、本次改擴建項目主要生產工藝是:外購鐵鋰電池芯→組裝→回流焊(焊錫線)→測試→灌膠(有機硅灌封膠)→烘干→封口→終印(絲印油墨)→包裝→鐵鋰電池產品。主要原材料鐵鋰電池芯外購,不自行生產。

  三、《報告表》對項目選址和產業政策符合性及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分析評價。原則同意本《報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控制指標。請你公司嚴格按照本《報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相關環保工作和運營期間的環境管理,重點做好焊接過程產生的錫及其化合物及灌膠、烘干、絲印過程中產生的VOCs等廢氣的治理,確保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

  四、本《報告表》及審查意見為該項目執行環保“三同時”驗收依據。在本項目投入正式運行三個月內,請你公司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發布的自主驗收技術規范標準和程序,自主完成本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手續,并請將自主驗收結果報我局。

 

 

 

  樂昌市環境保護局

  2020年5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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