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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樂昌市金來得實業有限公司年產4.8萬立方米聚乙烯高分子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復函

樂環審〔2020〕14號

樂昌市金來得實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產4.8萬立方米聚乙烯高分子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核,現提出審查意見如下:

  一、基本概況:項目位于樂昌市樂廊公路六公里樂昌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后座1020。本項目總投資約7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140萬元,總占地面積為23018.4m2

  本項目主要生產工藝是:原料→混料→密煉→開煉→出片→熱壓→冷卻→定型→切片→包裝→入庫→產品。

  二、《報告表》對項目選址和產業政策符合性及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分析評價。原則同意本《報告表》所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控制指標。請你公司嚴格按照本《報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相關環保工作和運營期間的環境管理,項目生產廢水沉淀池處理后回用,故本項目生產廢水不能外排。重點做好生物質鍋爐煙氣以及混料、密煉、開煉等過程中產生的VOCs等廢氣的治理,確保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

  三、請你公司在本項目投入試生產前依法自行網上填報申請國家排污許可手續,確保依法持證排污。

  四、本《報告表》及審查意見為該項目執行環保“三同時”驗收依據。在本項目投入正式運行三個月內,請你公司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發布的自主驗收技術規范標準和程序,自主完成本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手續,并請將自主驗收結果報我局。

 

 

 

  樂昌市環境保護局

  2020年6月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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