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你局報送的《樂昌市第二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核,提出審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選址樂昌市長來鎮羅村,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一座設計處理量為30000m3/d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21.3km,各種規格的污水檢查井總計483座,槽式、側堰式截流井53座,過河倒虹管4處,新建泵站2座。污水處理廠采用“粗格柵及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旋流沉沙池+微曝氧化溝+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過濾器+次氯酸鈉消毒”處理工藝。
二、經審核,本《報告表》評價依據充分,采用評價標準符合規范要求,評價結論可行,本項目屬于環保工程項目-污水處理類。本項目在年排水量不變的情況下,可削減COD排放量1168t/a,可削減NH3-N排放量146t/a,具有正面的生態環境效益,原則同意本《報告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及結論。
三、項目運營期間出水水質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中的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一級標準的較嚴值。污水處理廠出水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確保與環保部門在線監控平臺實現正常聯網運行。
四、請你局嚴格按照提交的《報告表》及本批復意見認真做好本項目。請你局在投入生產前必須自行網上申報國家排污許可證,確保依法持證排污。在項目投入運行后三個月內依法按程序自行做好環保“三同時”驗收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環保信息,同時,必須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報我局備案。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8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