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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樂環罰字【2017】007號)

  樂昌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樂環罰字【2017】007號

廣東中譽科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229******280J

  法定代表人:謝*愛(身份證號碼:440229********3210)

  項目詳細地址:韶關市翁源縣官渡鎮官廣工業區。

  一、違法事實與證據:經核實,你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對信興塑膠(樂昌)有限公司、南豐(樂昌)有限公司、盈寶豐塑料(樂昌)有限公司、豐大再生資源(樂昌)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況監測時,存在未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的違法行為。

  你公司環境違法行為有以下證據為證:

  1、樂昌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筆錄。

  2、樂昌市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

  3、樂昌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樂環違改字[2017]014號)及送達回執。

  4、環保部檢查組現場檢查情況反饋表。

  5、廣東中譽科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監測報告》WYE(綜)【2017041004】、《監測報告》WYE(綜)【2017041005】、《監測報告》WYE(綜)【2017041006】、《監測報告》WYE(綜)【2017041007】及有關現場采樣原始記錄、分析原始記錄。

  二、違反的法律規定: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接受環境環保主管部門的監督,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篡改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報告”的規定。

  三、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環境監測機構未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造成監測數據失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依法處罰款肆萬元(40000.00元)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以處罰款。                                

  收款銀行:樂昌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融路分社

  戶名:樂昌市環境保護局

  賬號:80020000001779336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韶關市環境保護局或者樂昌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17年8月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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