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環樂審〔2024〕02號
廣東華電坪石發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廣東華電坪石發電有限公司綜合能源項目》(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核,現提出審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選址位于樂昌市坪石鎮,屬于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建設單位在2022年6月報批了《廣東華電坪石發電有限公司綜合能源(一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2年7月取得了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的《關于廣東華電坪石發電有限公司綜合能源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復函》(韶環樂審[2022]27號)。建設單位在土地租賃過程中,部分地塊租賃無法落實,且廠內部分構筑物的強度不能滿足安裝光伏組件的強度,因此綜合能源(一期)項目中規劃裝機28.564MWp中,目前僅建成10.72589MWp光伏組件。為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建設單位進一步在附近篩查地塊,以達到本項目規劃的裝機容量。建設單位在河豐村、清洞村等區域,新增用地40公頃(600畝),以布設剩余容量(29.2469MW)的光伏組件,實現項目全容量并網。原(一期)項目中剩余未建設地塊不再布設光伏組件。
變更后綜合能源項目規劃總裝機容量為39.97188MWp(其中已建成裝機10.72589MWp,本次新增場外用地裝機28.564MWp)。本項目采用545Wp或550Wp雙面單晶組件72893塊(本次新增地塊裝機53284塊),108臺50kW逆變器(本次新增地塊裝機40臺),83臺320kW逆變器(本次新增地塊裝機65臺),18臺升壓箱變(逆變器容量從630-3200kVA不等,本次新增地塊裝機10臺)。項目建成后,年均發電量約3677.5萬kW·h,年均等效滿負荷利用小時數為920h。項目總投16208.3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6.5萬元。
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評價結論,項目應嚴格按照《報告表》所列性質、規模、地點、工藝、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等組織建設及生產。
二、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后自行上傳至廣東省環境應急綜合管理系統備案,一但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低至最低限度。
三、嚴格落實環保設施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重點環保設施進行設計。
四、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你公司須按相關法規政策,自行對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做好相應的信息公開工作。
五、《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性質、規模、地點、原料、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本批復批準之日起,如超過五年工程才開工的,《報告表》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月22日
抄送:執法股、韶關市生態環境監測站樂昌分站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