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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韶關市2019年全國性和省定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含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

為了規范收費單位的收費行為,提高收費透明度,在省發展改革委2019年6月《關于公布廣東省全國性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整理編制了《韶關市2019年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含涉企收費)》和《韶關市2019年省定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含涉企收費)》(以下簡稱《兩個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兩個目錄清單》涵蓋的內容主要包括:收費部門、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資金管理方式和執收單位等信息,其中停征和免征的收費項目在備注欄目給予注明。

二、停止核發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及綜合年審后,各執收單位要嚴格落實收費單位情況、收支狀況報告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要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及官方網站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

三、凡未列入《兩個目錄清單》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向企業和個人收取。企業和個人對清單以外的收費項目有權拒絕繳納。

四、《兩個目錄清單》清理規范截至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關于公布韶關市2018年國家和省定項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韶發改價格〔2018〕27號)和《關于公布韶關市2018年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韶發改價格〔2018〕32號)自發文之日起廢止。

附件:韶發改價格〔2019〕15號(附件1).xls
     韶發改價格〔2019〕15號(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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