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優化營商環境,切實保障企業發展的政策紅利惠及電力用戶,3月22日,樂昌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發改局開展轉供電環節電價監督檢查工作。
檢查中,執法人員圍繞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0】74號)文件精神,對轉供電主體實行整治排查,重點檢查轉供電主體執行以上政策文件、實施的降價措施傳導給轉供區域內的終端用戶情況,現場查看了轉供電主體向轉供電用戶出具的《繳費通知單》、電費發票、與轉供電用戶簽訂的《用電合同》等資料,實地走訪轉供電用戶現場了解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情況。經查,轉供電主體落實電價政策法規情況良好。
轉供電主體是指包括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產權人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單位等。他們擁有配電設施產權,以自主經營的方式對終端用戶供電、收取電費。下一步,樂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細化措施,嚴防轉供電主體截留降價政策紅利,持續助推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電價監管工作上新臺階,取得新實效。(樂昌市市場監管局 吳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