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韶關市安委辦《轉發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的通知》(韶安委辦〔2016〕155號)文件要求,我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韶關市安監局的業務指導下,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守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認真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現將我市2016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1-11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016年1-11月,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102起,死亡20人,受傷167人,直接經濟損失79.01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上升4.1%,死亡人數下降33.3%,受傷人數上升21.9%,直接經濟損失上升65.4%。其中:道路交通:發生事故25起(其中一次性死亡3人的事故發生1起),死亡20人(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數0人),受傷167人,直接經濟損失38.81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下降32.4%,死亡人數下降25.9%,受傷人數上升22.8%,直接經濟損失上升48.7%。消防火災:發生事故77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40.2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上升26.2%,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下降100%,直接經濟損失上升85.5%。工礦商貿領域和水上交通: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11月,全市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基礎性環節。為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安監總廳應急〔2014〕95號,以下簡稱《辦法》)宣傳,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領會《辦法》精神,確保應急處置評估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機制,強化領導
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事故調查中設立應急處置評估組,故調查組應急評估組由安監應急管理人員、有關單位、并根據需要聘請相關專家參與評估工作;評估組根據工作需要,采取聽取事故單位應急情況說明、現場勘察、查閱相關文字、音像資料等;要求事故單位總結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事故調查組提交事故基本情況、先期處置情況及事故信息接收、流轉與報送情況、預案實施情況等;做好評估組對事故的評估工作,向事故調查組提交應急處置評估報告,事故調查組將應急處置評估內容納入事故調查報告,并根據事故報告改進和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管理、應急準備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三)推進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按照上級關于全面加強應急演練工作的意見,我局積極組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或者觀摩應急演練。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我市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由安監、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門組織、參與、指導的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有7場,參與演練210余人,主要是露天礦山、液化氣站、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油庫等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通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對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起到了較好的推動作用,達到了完善預案、提高應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的目的。
2016年11月6日凌晨2﹕05分,廣樂高速北行過樂昌服務區2公里處,發生一起三車追尾事故。事故無人員傷亡,但其中一輛裝有化學物品乙基苯的油罐車發生泄露。事故發生后,我市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險處置。由于措施得當,處置及時,未出現因事故造成的人畜傷亡。
(四)多措并興,提高處置水平
開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全面掌握全市各行業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應急預案管理不到位。雖然大多數企業已經制定了各類應急預案,成立了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明確了應急工作人員,但預案多還是停留在口頭上、書面上,沒有充分結合自身的特長和特點,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同時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不適合本企業實際,缺乏針對性和科學性,多流于形式。
(二)應急管理工作重視不足。應急管理是安全生產監管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隨著《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對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管理也越來越規范。但是多數企業對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認識仍停留在初級階段,重視程度不足,不愿意投入人力、物力到應急管理工作中去;應急救援演練流于形式。
(三)應急處置評估的培訓進一步加強,缺乏統一的標準格式,評估專業性、系統性不夠強。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加強企業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工作。所有企業必須結合行業特點、原材料和產成品物理化學性質,制訂嚴密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預案要報監管部門備案,并與協作的應急救援機構做好預案對接,組織應急演練,熟悉處置程序。
(二)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要整合社會、企業和消防等各種資源,建立專職化的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同時,鼓勵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加救援活動。
(三)完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應急管理職責,完善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堅決杜絕因盲目施救而引發次生事故和災害。企業應急管理必須按照“三個第一時間”(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進行管控到位。
(四)加強應急處置評估培訓。加強應急處置評估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培訓,國家和省下發典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案例,以供學習培訓。
樂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