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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生

  部門:樂昌市人民政府  

  姓名:劉洪生  

  職務: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職責:負責公安、司法、維穩、仲裁、人民武裝和民兵預備役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系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民武裝部工作。


  簡歷:

  漢族,1972年2月生,大學、法學學士,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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