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動態管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通知》(粵扶辦〔2016〕232號)和《關于開展精準扶貧“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粵扶辦〔2018〕42號)文件精神,要求對不符合識別標準而錄入系統的人員要及時按照程序組織清退。各鎮(街道)、村委會、駐鎮(村)工作組(隊)干部對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再次入戶核查,經村民民主評議,鎮、村公示無異議,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全市共有8戶(9人)不符建檔立卡貧困戶標準,現將名單予以公告(具體名單見附件)。
樂昌市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