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小型水庫安全運行專項督查工作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為切實加強我市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全面落實管理責任制度,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正常發揮,我市72宗水庫逐宗落實了大壩安全管理責任人、防汛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現將我市2020年水庫相關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1.樂昌市2020年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責任人名單
2.樂昌市2020年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單
3.樂昌市2020年水庫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專兼職人員名單
樂昌市水務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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