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2022〕31號
各鎮(街道)、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覆蓋樂昌市城鄉的公示地價體系,促進全市土地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自然資源資產核算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25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0〕1364號)等要求,我市已完成了樂昌市2020年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制訂工作。項目成果已經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驗收,并經市政府十六屆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樂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