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西聯農會綠色生態種養有限公司等38家企業(詳見附件)已連續兩年未公示企業年報和半年內未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經我局現場檢查,在企業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與之取得聯系,通過其他方式仍聯系不上,上述企業已不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其行為已構成“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或“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違法事實。現分別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擬對上述企業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上述擬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樂昌市西聯農會綠色生態種養有限公司等38家企業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發布《關于擬吊銷企業營業執照行政處罰聽證告知的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上述企業要求聽證的,可自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聯系電話:5563223);逾期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樂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