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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核查工作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省局“十三五”藥品安全規劃執業藥師配備工作方案的要求,2018年2月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開展強化藥品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規范藥品經營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核查工作。

此次檢查重點為藥品經營企業是否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時間跨度為2017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通過數據庫查詢執業藥師注冊情況、執業藥師注冊證是否亮證、企業是否為執業藥師購買社保、執法人員核查時執業藥師是否在崗上班等檢查情況,核查執業藥師在職在崗情況。

此次核查行動,執法人員秉著多項并舉,多次核查的執法精神,從我市近年來新開辦的16家藥品經營企業入手,采取隨機檢查方式,狠抓執業藥師“掛靠”現象。截至目前,共核查藥店28家次,完成省市交辦需核查藥店兩家,對涉嫌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企業,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且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對查實再次違法的企業,依照《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按提供偽造、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情形論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并納入藥品安全“黑名單”。

目前,此項工作正有序進進行中。藥品安全人人參與,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此呼吁廣大群眾,購買處方藥,需憑借醫師開具的處方單并經藥店執業藥師審核后方才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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