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精勤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粵農農〔2020〕148號)的文件精神,為順利推進我市2021年職業農民(精勤農民)培育項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面向社會遴選2021年樂昌市職業農民(精勤農民)培育培訓機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訓任務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100人,由公開遴選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育任務,按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樂昌市農業農村局印發的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6天,培訓學時不少于48課時,培訓內容分綜合素養課、專業能力課、能力拓展課三個教學模塊進行。
二、遴選條件
(一)培訓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科研開發、技術推廣和教學能力;
(二)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須為驗收合格的省級以上新型職業農民或高素質農民培育示范基地(綜合類)、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
(三)具有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擁有豐富農民培訓工作經驗,相關培訓證明材料豐富齊全,能提供合理的實施方案、培訓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
(四)具有必要的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現代教學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并能提供相關合作協議,有專職人員整理材料,對精品課程具有做好課件、錄像、編輯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實、完整、規范的培訓檔案等;
(五)具有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教授老師必須聘請已在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高素質農民師資信息庫注冊;
(六)具備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培訓能力和跟蹤服務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部門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職業農民(精勤農民)培育項目、樂昌市相關培訓費管理制度等相關資金管理規定;
(八)愿意在培訓主管部門指導下承擔培訓任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審核和監督。
三、申報時間
2021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四、遴選程序
(一)提交資料。具備以上遴選條件、有意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提交申報材料(包括機構簡介、法人證書、培訓資質、師資情況、實施方案、資金使用方案,以及相關佐證材料),在申報時間內將材料裝訂膠封一式5份郵寄到樂昌市農業農村局(廣東省樂昌市大昌路52號)。
(二)組織評審。由樂昌市農業農村局在市縣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人組成評審專家組,根據評分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評分,分數最高的培訓機構確定為本次高素質農民培育的培訓機構。
(三)公示備案。評審結果將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委托其承擔2021年樂昌市職業農民(精勤農民)培訓機構,同時將認定結果報省、韶農業部門備案。
聯系地址:樂昌市大昌路52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陳麗雯,聯系電話:0751-5507173
附件:2021年樂昌市職業農民(精勤農民)遴選培訓機構評分表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