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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導語

  近年來,隨著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的增加和運行成本的增高,樂城街道敬老院向我局報來《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老人收費標準的請示》,我局會同民政局、樂城街道等有關單位進行了實地調研,了解情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根據第三方審計機構成本審計報告、樂昌市發改局成本監審報告、周邊同類養老機構收費標準,認為該院存在經費不足,運轉困難等問題,有必要對該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因此,為了保證養老事業的正常發展,樂昌市發展和改革局制訂了《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并經市政府第十五屆8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頒布施行。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

  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實施細則》(粵發改規[2019]2號)

主要內容

  (一)現行收費標準:樂價[2013]14號: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表(含伙食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護理對象

服務內容

自理

850元/人/月

生活能自理人員

送飯、送水、洗曬床上用品,打掃室內外衛生,幫其購物

半護理

1000元/人/月

生活能半自理人員

送飯、送水、送藥、洗曬衣物及床上用品,倒洗便盆,協助洗澡,打掃室內外衛生,照顧日常起居(藥費自理)

全護理

1300元/人/月

生活不能自理人員

喂飯、喂水、喂藥、定期換洗床上用品,清掃室內外衛生,為護理對象洗澡擦身,幫其處理大小便,洗頭,早晚洗漱,換洗衣物等個人衛生,能坐輪椅的定期推出室外曬太陽及活動(藥費自理)

備注:1.自費托養入院時需一次性繳納人民幣壹仟伍佰元,用于購置生活用品及設施,離院時該費用不予退回;

      2.自帶家用電器另行收費(另行協商);

      3.單間套房加收100元;

      4.以上收費標準已含自費托養老人伙食費;除此之外不得再收任何費用。

  (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有關規定,發改部門只定護理費、床位費,所以這次調整把伙食費從原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中分離出來,結合本地居民收入水平和物價水平,充分考慮我市樂城街道敬老院運行成本與收費標準倒掛導致經營困難的現實情況,以及完善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科學制定了調整后的收費標準: 

調整后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表(不含伙食費):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理費、床位費)

護理對象

服務內容

自理

730元/人/月

生活能自理人員

送飯、送水、洗曬床上用品,打掃室內外衛生并定期消毒,幫其購物、煲藥及照顧日常起居,家庭送來的湯水、飯菜幫其加熱。

半護理

920元/人/月

生活能半自理人員

送藥、洗曬衣物,倒洗便盆,扶其大、小便,幫助洗頭、洗澡、理發、收拾床鋪。(含自理服務內容)

全護理

1300元/人/月

生活不能自理人員

喂飯、喂水、喂藥,為護理對象洗澡擦身,幫其處理大小便,洗頭,早晚洗漱等個人衛生,不能自行翻身者,每兩小時幫其翻身一次,能坐輪椅的定期推出室外曬太陽及活動。(含自理、半自理服務內容)

備注:1.自費托養老人伙食費按實收取;

      2.自帶家用電器另行收費(另行協商);

      3.單間套房加收100元;A棟:104.204.304.404;C棟:101.201.104.105。




樂昌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7日


文件:《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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