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年來,隨著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的增加和運行成本的增高,樂城街道敬老院向我局報來《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老人收費標準的請示》,我局會同民政局、樂城街道等有關單位進行了實地調研,了解情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根據第三方審計機構成本審計報告、樂昌市發改局成本監審報告、周邊同類養老機構收費標準,認為該院存在經費不足,運轉困難等問題,有必要對該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因此,為了保證養老事業的正常發展,樂昌市發展和改革局制訂了《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并經市政府第十五屆8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頒布施行。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
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實施細則》(粵發改規[2019]2號)
主要內容
(一)現行收費標準:樂價[2013]14號: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表(含伙食費)
(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有關規定,發改部門只定護理費、床位費,所以這次調整把伙食費從原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中分離出來,結合本地居民收入水平和物價水平,充分考慮我市樂城街道敬老院運行成本與收費標準倒掛導致經營困難的現實情況,以及完善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科學制定了調整后的收費標準:
調整后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表(不含伙食費):
樂昌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7日
文件:《關于調整樂城街道敬老院自費托養人員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