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樂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樂昌市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規定的通知
一、制定必要性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直接關系到供水安全和居民的身體健康。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和高層建筑規模的不斷擴大,原來的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模式所產生的矛盾越發凸顯,因此,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規范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明確建設、管理責任,形成統一穩定的二次供水管理模式,是確保二次供水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背景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鎮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水質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號)要求,為規范和加強二次供水建設和管理,確保二次供水安全,樂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制定了《樂昌市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規定》。
三、主要內容
本規定所稱的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儲存、加壓等設施,將城市供水或者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后再供用戶的供水形式。二次供水設施取得衛生許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本市區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二次供水設施建筑工程施工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負責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管理;二次供水其它相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