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樂昌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市區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加強樂昌市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根據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2020年 10月 23日,樂昌公安局將《樂昌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市區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外征求意見10日,通過郵箱、電話、傳真等方式,將《通告》征求相關管理部門、貨運行業、市民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群體意見,制定相關管理措施。
二、制定目標
加強我市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明確我市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禁行道路、禁行時間,防范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安全事故,確保管理政策連續性。
三、主要內容
本《通告》共八條,第一條,明確了我市禁止通行車型。第二條。明確了禁止通行時間。第三條,規定了禁止通行區域。第四條,明確說明繞行道路。第五條,明確規定不受限制車輛。第六條,明確說明駕駛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需遵守的有關規定。第七條,明確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處罰依據。第八條,規定了本《通告》實施日期及有效期。
四、解決問題
加強大貨車、低速貨車、拖拉機通行管理,維護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五、重點說明問題
本《通告》已征求各鎮(街道、辦事處)、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市審計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等 37個單位意見,我局收到 36個單位的書面無意見回復,收到并采納市司法局相關意見;同時通過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1條意見回復,已采納。
樂昌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0日